台達電員工墜樓亡…清大副校長不忍參加告別式 做1事悼學生:盼魂歸梅竹
台達電內湖總部16日發生1起墜樓輕生案。(圖/翻攝自台達官網)
台達電內湖總部16日發生1起墜樓輕生案,1名擔任研發替代役的25歲男員工從頂樓墜落不治,事後傳出死者生前疑遭主管霸凌,引發關注。事發後,清大副校長簡禎富深感不捨,甚至不忍參加告別式,只能在該生的2所母校清華、交大間,種了1棵原生種「台灣毛柿」(台灣沒事),盼該生魂歸梅竹,無罣無礙。
悲劇發生後,簡禎富第一時間發文哀悼,指該名學生優異成績,從友校交大畢業,甄試錄取後即加入清華工工DALab,從暑期實習、產學合作計劃到決策分析課程助教,每項任務都表現優異,原本推薦學生繼續攻讀博士,但學生體貼父母劬勞,想先工作養家,不料竟發生憾事,讓人深感不捨。
簡禎富昨(28日)再度發文,「請恕愚師不忍參加告別式,特別選在您的兩所母校清華、交大之間,和DALab清華大學決策分析研究室伙伴們一起種一棵原生種『台灣毛柿』(台灣沒事),是日前從關西『華光智能發展中心』買的樹苗。希望您魂歸梅竹無罣無礙,祝願大家平安吉祥」。
針對這起案件,北市勞動局日前證實,確實已在近日收到不只1件針對台達電職場霸凌的申訴案,申訴者也檢附相關資料,「由於近來職場霸凌案件頻傳,此次遭指涉的台達電遭申訴的案件,確實頗多,實屬罕見」。
勞動局提到,目前看來,前員工申訴的內容為職場霸凌。至於在勞資雙方協議資遣過程中會否有妨害自由等強制行為,則屬《刑法》範疇,勞動局將告知申訴人另循司法管道;而刻正調查台達電在這數起案件中,是否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意即雇主為預防勞工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暴力預防措施」,之後將請台達電提供預防機制與處理紀錄,「將盡全力維護勞工職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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