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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宿舍淋浴間產女 掐死嫩嬰丟棄遭判刑8個月

女大生 宿舍淋浴間 生產 女嬰 判刑
女大生生產後,將女嬰屍體扔在醫院急診室垃圾桶,遭判8個月徒刑。(示意圖/pixabay)

女大生生產後,將女嬰屍體扔在醫院急診室垃圾桶,遭判8個月徒刑。(示意圖/pixabay)

台南一名18歲吳姓女大生意外懷孕,直到2019年6月在學校宿舍內淋浴間生下女嬰,吳女怕被人發現,便用手掩住女嬰口鼻、掐住脖子害其窒息而死,吳女室友以為吳女身體有恙陪同就醫,吳女趁機將女嬰屍體裝進塑膠袋丟棄在醫院診間垃圾桶。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產後殺女嬰罪與遺棄屍體罪,判吳女8個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吳女2018年6月22日晚間,在學校內宿舍淋浴間內產下女嬰,考慮到才剛滿18歲無力撫養,又怕女嬰被人發現,便以手掩住女嬰口鼻,再持蓮蓬頭水柱沖口鼻,最後掐住女嬰脖子,導致女嬰呼吸衰竭致死。室友事後察覺吳女身體虛弱並陪同就醫,吳女則趁機暗中將女嬰裝進塑膠袋,帶至醫院丟棄。

吳女就醫時對醫護人員謊稱是經後出血,但醫護人員判斷為產後大出血,且驗孕結果也呈陽性,但由於吳女表明並未懷孕,便轉送至醫學中心檢查,以防子宮外孕的可能。經醫學中心婦產科醫師檢視後,被確診為產後出血,吳女才坦承剛剛生產,並將女嬰屍體裝在塑膠袋內,扔在急診室垃圾桶。

事後吳女坦承失手殺死親生女兒並痛哭後悔,吳女男友也知道她懷孕,但因2人都是學生,所以無力撫養孩子。台南地院審理後考量吳女當時年齡、知識程度、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之危害、且犯後坦承犯行表示悔悟等綜合情況,依產後殺女嬰罪與犯遺棄屍體罪,判她8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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