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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千鈔買29元打火機換零錢被拒 男大鬧櫃檯慘被逮
北市萬華分局員警日前獲報有男子因持千元鈔買29元打火機被拒,竟因此大鬧商家櫃檯。(圖/翻攝畫面)
北市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員警今年8月份獲報轄區廣州街百貨發生糾紛。警方到場後發現為一名40歲的陳姓男子,其因多次以千元大鈔購買打火機,以此和店家換取零錢,店家因無零錢可找,拒絕陳男購買,孰料陳男竟直接在櫃檯大鬧,逼得店家怒報警處理。
據了解,陳姓男子多次以千元鈔票購買價值僅29元的打火機,藉以換取百元鈔票,商家多次販售後,因已無零錢可找錢,拒絕陳男以千元鈔票購買小額物品換取百鈔之行爲,並請陳男離開,孰料陳男不但不願離去,還櫃臺逗留、大聲咆哮,讓店家當場氣得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到場後,請陳男配合離開,惟陳男仍不配合,且持續於現場藉事滋擾商家,影響商家營業,陳男也因此被警方認定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公司行號。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
萬華分局呼籲,買賣物品遇有糾紛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勿以ㄧ己之私,隨意妄為,以免觸法,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