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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偷吃 她用「這招」釣出小三坦承「開房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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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偷吃酒店妹,妻用老公手機狂聊,姦情全曝。(圖/Unsplash)

人夫偷吃酒店妹,妻用老公手機狂聊,姦情全曝。(圖/Unsplash)

高雄市一名已婚男子,瞞著妻子與酒店女子交往曖昧,妻子發現異常後,用丈夫手機與不知情的小三對話,頓時內容激情放閃,談及「開房間5、6次」、「人工流產、拿小孩、很爽」等曖昧字眼,姦情全都露,經提告各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這對林姓夫婦在2008年10月間結婚。林男因工作關係,2018年間前往酒店消費而認識張女,交往一陣子後,被林妻發現可疑,她發現丈夫與張女有曖昧對話,就用丈夫的電話打給張女,沒接通後,張女就陸續傳LINE訊息到其夫手機,她才開始用手機對話,套話查出張女曾人工流產,憤而提出告訴。

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通姦罪,判處2人3個月有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通姦罪,判處2人3個月有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不過林男和張女均否認「嘿咻」,2人的辯護律師更主張,林妻假冒丈夫與張女對話,已嚴重侵害被告2人隱私,對於她們的權利影響重大,應無證據能力。

承辦法官指出,林妻雖未徵得丈夫同意而取得手機,但蒐證過程中,未對被告2人施以暴力或刑求手段,也查無虛偽造假情事,林妻目的在於蒐集配偶與他人間性交行為事證,以保全其婚姻及家庭健全,並維護己身配偶的身分法益,又無國家機關行為之參與,認定有證據能力。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2人對話內容,談及「開房間5、6次」、「人工流產、拿小孩、很爽」等曖昧字眼,因此判決有罪,判處2人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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