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綜合
高鐵員工出差須挪「休假日」 主管無視規定裝死…影響逾百人
高鐵主管被投訴,要求員工出差時要挪用自己的「休假日」。(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員工的權益應該受到保障,否則公司只會越來越少人。高鐵主管遭到投訴,竟要求員工在出差的時候,必須挪用自己的「休假日」,將出差視為放假,而且對員工的反應置之不理,造成至少100人受到影響。對此,高鐵公司親上火線回應了。
員工向《壹蘋新聞網》爆料,高鐵公司的規章明確寫著出差的移動日為「工作日」,而非「休息日」,今年車輛維修部門有至少5梯次因教育訓練須國外出差,主管卻要求員工挪用「休假日」解決。
員工指控,主管假裝沒看見,完全不理會公司規定,讓員工的權益持續受損。這次高鐵出差行程有很多部門陸續出國參訪,包含一般運務、車輛維修等,光是維修部門就超過100人,目前安排每梯次15人前往,已有60人出發,整體形成加上前後交通天數至少要7天。由於下飛機後的「移動日」被主管認定是休假,可能面臨一回國隔天就要上班的情況。
員工指出,這次專案出差人數較多,而且行程較遠,會造成值班和輪休安排上的嚴重困擾,假如從台灣搭機出發,往往也要下午5、6點才到達,因此若移動日也被視為休假,光是出發前後就佔掉2天休假了。
高鐵公司接獲投訴後,查了清晨搭機出差狀況,基於體恤員工舟車勞頓,有提供前一晚機場附近住宿,若無須住宿可以直接前往機場報到。因為這次出差規劃中,各部門天數不同,維修部門主要參訪行程有5天,配合《勞動法》規定連續上班日不能超過7天,所以整體出差日最多為6天來進行安排。
至於「移動日」的認定,高鐵公司表示要依照《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目前僅有提供前一晚的住宿,並非「移動日」,並請主管向員工轉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