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路區段徵收挨批絆嘉義市發展 內政部:嘉義縣市需聯審
嘉義市北港路區段徵收開發計畫喊了多年,市府與內政部對發展牛步各執一詞。(圖/翻攝自嘉義市政府官網)
內政部國土署18日表示,嘉義交流道特定區計畫案是跨嘉義縣市的聯合都市計畫,相關檢討與變更,都需要嘉義縣與嘉義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審議通過,此案目前嘉義市未依規定完成聯合審查,專案小組委員已建議補充資料後再討論,並沒有外傳「邊緣化」嘉義市的問題。
全名為「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案」的北港路區段徵收開發計畫多年停滯不前挨批,也連帶影響大嘉義城市向西擴展的時程,目前地方規劃以以大眾運輸導向型發展(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TOD)為主軸,並已將報告送交內政部,卻遲未有進一步有效發展,引發地方議論。嘉義市議員張秀華更抨擊,內政部10月採納嘉義縣政府書面建議,納入高速公路交流道特定區檢討,卻不採納嘉義市所提開發計畫,形同內政部聯手同黨籍嘉義縣政府,把國民黨主政的嘉義市政府「當塑膠」邊緣化,實在「大小眼」,也絆住地方發展。
對此,國土署回應,此案自2008年4月便已辦理公開展覽,遲至6年後嘉義市政府才於2014年9月18日送件給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接下來內政部也召開都委會專案小組2次會議,直到2015年6月30日會議討論後,已請嘉義市政府於2015年底以前再度確認開發需求,如還是認為有開發需要,嘉義市政府該重新檢討修正計畫內容,再提請審議。
國土署官員直言,嘉義市政府至2017年12月間才提送相關資料,都委會小組進一步於2018年1月開會討論要求修正計畫書,一晃眼過了6年,2024年8月嘉義市政府才重新修正計畫書圖內容送來內政部。
官員說,10月都委會初步同意地方送來的修正內容,檢視後發現內容多與2008年間公開展覽的內容有別,經專案小組委員再次討論,後續只好請嘉義市政府要不就評估納入通盤檢討,要不就循個案變更程序辦理,重新提請嘉義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再提內政部都委會繼續審議。
嘉義市政府都發處長許懷群則反批,面積約209公頃的北港路區段徵收案全部是嘉義市土地,嘉義市以「個案變更」推動多年,本次內政部卻突然以「區域通盤檢討」要求與嘉縣府共同研商,市府錯愕不已,一定會據理力爭。
嘉義市長黃敏惠也說,市府從公益性、必要性推動此案多年,此次中央都委會回覆自己感到很遺憾,因為嘉義市致力打造服務型城市,促進區域共榮共利,像是北港路區段徵收計畫也是從區域發展著手推動起。
嘉義縣政府則說,這項特定區計畫屬「縣市聯合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和都計變更本來就須經縣市聯合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官員說,仍期待與嘉市府共同努力,協調溝通讓北港路案早日通過,繁榮地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