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上路新規定啟動! 「6大禁忌」別踩雷外籍移工成宣導重點
微型電動車新規上路,11月30日起違規最高罰5400元,移工與民眾必知6大禁令。(圖/翻攝畫面)
舊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入交通管理範疇,新法規明確規定,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未完成掛牌與投保者,不得上路行駛,違規者將面臨罰鍰及車輛移置保管的處分,未滿14歲者不得騎乘、車輛不得私自改裝、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等規範,也成為警察宣導重點,尤其針對使用比例最高的外籍移工群體,更加強告知,以免違法受罰。
微型電動二輪車因購買方便、使用簡單且無需駕照,成為許多外籍移工日常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以台中豐原及神岡地區為例,當地外籍移工人數已達1萬餘人,約占總人口4.3%。豐原警方近日特別前往外籍移工集中工作的工廠、出入頻繁的豐原火車站及外籍餐飲店,展開多場宣導,提醒車主於11月30日前完成掛牌手續,否則上路將面臨處罰。
根據台中市警察六分局統計,截至2024年10月底,僅西屯區就取締微電車違規案件超過90件,包括酒後駕駛6件、未戴安全帽10件、違規停車75件,顯示許多駕駛人對交通規範認識不足,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因此,
警方呼籲,微電車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為了進一步提醒駕駛人,清水警方針對新規劃出六大注意事項:
1. 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包括增減或改變電子控制裝置及原有規格,違者將處以1800元至5400元罰鍰。
2. 佩戴合格安全帽:未戴者將面臨300元罰鍰。
3. 禁止載人、時速限制25公里:超速將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載人則處300元以上罰鍰。
4. 酒駕、毒駕重罰:酒駕罰2400元,拒測者則罰4800元,車輛當場扣押,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5. 遵守交通號誌與夜間開燈:違者最重可罰1200元。
6. 掛牌上路:未完成掛牌者罰1200元至3600元,並移置車輛保管。
警方強調,新規上路後將強化執法與宣導並行,期望透過完善的規範及執行,確保微電車使用者的安全,並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微電車駕駛人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掛牌與保險,才能合法、安全地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