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分手搭上友人!醋男「刺死」情敵 禍延老母為子贖罪
南投醋男不滿小三被麻吉追走,水果刀捅死友人。(圖/報系資料照)
男女感情事,有時真的是有理也說不清!南投市一名已婚簡姓男子和小三林姓女子分手後,林女居然和簡男的文姓友人交往,簡男醋勁大發心生不滿,2人友誼也生變,簡男2018年11月20日,手持水果刀,當著林女面前刺死文男。
簡男當時辯稱無殺人犯意,是爭執時失控,演變成傷害致死,一審以他無悔意等理由,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時他說「我只求有彌補的機會」,他的母親到農會做臨時工賠償,他想到自己媽媽,也會想到文男的媽媽,獲得撤銷無期徒刑判決,改判徒刑15年。
判決書指出,已婚且育有子女的簡男,與林女交往,雙方於2017年11月分手,約1年後,簡男發現林女與文男交往,他於2018年11月20日傍晚,到文男住處談判,事先買了長度17.5公分的水果刀,隨後到文男住處談判,見文男在客廳安裝電視設備,趁對方無防備之際,持預藏水果刀砍刺4刀,林女當下抱住文男,阻擋對方刺殺,文男仍因傷勢過重身亡。
簡男犯案後自知難逃法網,當晚投案;根據簡男母親表示,當晚兒子匆忙回到中寮鄉的家,入門就下跪哭喊做錯事、殺了人,她勸兒子自首,並陪同到附近派出所投案,對於兒子與林女分手後卻藕斷絲連,甚至讓兒子做出傻事,認為不值得。
南投地院一審時,簡男辯稱,水果刀是日常用品,買刀是要切檸檬,他沒有殺人犯意,是拉扯時失控,演變成傷害致死,法官卻認為,兇嫌買刀後直奔現場,行兇時間僅2分鐘,足以證明是預謀殺人,行兇者毫無悔意,沒有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與賠償,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不過簡男上訴二審,並在移審接押詢問時稱,他有兩名子女要養,加上是九二一受災戶,他承認與林女的感情糾葛,導致文男死亡深感悔意,「我只求有彌補的機會」,「我母親也有到農會去做臨時工來還(賠償)」、「我想到我媽媽,也會感受到被害人的媽媽,我知道責任在我身上」,簡男也坦承當時太衝動,才會做出殺人犯行。經台中高分院認為,簡男行兇後投案,二審時一再表達歉悔意,已有悔悟,因此撤銷無期徒刑原判,改判徒刑15年,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