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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來水源三通發布實施 原民自住方案上路

烏來 新北市 原住民行政區
烏來水源特定區計畫範圍鳥瞰圖。(圖/取自新北市政府網站)

烏來水源特定區計畫範圍鳥瞰圖。(圖/取自新北市政府網站)

烏來區為新北市市唯一原住民行政區,烏來水源特定區係屬集水區範圍,大臺北水源特定區位於翡翠水庫集水區範圍內,共包含烏來、坪林、新店、臺北水源等4個水源特定區計畫,總面積約7萬多公頃,約佔新北市1/3面積,市府刻正推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其中,烏來水源三通業經二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於11月4日發布實施。

城鄉發展局黃國峰局長表示,烏來區為新北市唯一原住民行政區,烏來水源特定區係屬集水區範圍,此次通盤檢討除辦理主細計拆離、計畫圖數位化,並檢討土地使用管制,保安保護區新增得作公共服務相關設施。

黃國峰指出,考量原住民保留地多位於保安保護區,新增得作原住民自住住宅使用,並研訂「原住民保留地興建自住住宅審查要點」,屬107年4月30日發布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前既有之房屋,得申請增、修、改、重建,總樓地板面積最高495平方公尺(烏來水源特定區約200戶受惠);屬空地新建,則須符合基地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且為原始地形平均坡度30%以下之土地,總樓地板面積最高為330平方公尺(烏來水源特定區約 5公頃多空地可為新建基地)。

另外,考量烏來區整體觀光發展、旅遊住宿安全,本次通盤檢討研擬「申請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審查要點」作為「98年臺北縣溫泉區管理計畫」烏來溫泉區產業輔導政策之配套措施,輔導列管之溫泉旅館(位於烏來水源特定區計16家) 得於適宜區位以個案變更方式申請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

新北市府表示,辦理水源特定區計畫通盤檢討,繼坪林水源特定區計畫113年1月25日發布實施後,烏來水源特定區計畫接續於11月4日發布實施第一階段,新店水源、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尚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將持續推動都市計畫檢討作業,以達成水源地區永續發展及保障民眾權益之目標。

烏來 新北市 原住民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