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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有違程序辦理醫院評鑑 監察院提出糾正

監察院 衛福部 增額評鑑
監察院糾正衛福部112年醫學中心增額評定,認為其違反作業程序並損害評鑑公信力。(圖/CTWANT資料庫)

監察院糾正衛福部112年醫學中心增額評定,認為其違反作業程序並損害評鑑公信力。(圖/CTWANT資料庫)

衛福部112年醫學中心評鑑結果,將臺北區醫學中心家數從8家增為10家,違反既定的《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規定的家數上限。監察院27日表示,經調查後已針對衛福部的提出糾正,指出該部無視作業程序進行增額評定,傷害評鑑公信力。

監察院表示,衛福部112年醫學中心評鑑結果,將臺北區醫學中心家數由8家增加為10家。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該部公告之《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中,已明定醫學中心評定原則,且該作業程序之附件六亦列明各一級醫療區域醫學中心上限家數,其中含括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連江縣及金門縣之「臺北區」之上限家數為「8家」。不料,衛福部無視作業程序規定,逕行增額評定臺北區醫學中心。

監委表示,過往衛福部對於醫學中心評定家數超過規定上限家數時,係於評定會議中,按評鑑委員之評分結果排序,將序位在上限家數以內之醫院評定為醫學中心,此評定機制運作多年,縱然未能符合所有受評醫院之期待,但此方法客觀、公正與公開,尚為各級醫院信服。

監委說明,衛福部辦理112年醫院評鑑,由評鑑委員依據公告基準進行實地查證及評分,最終以總成績擇優評定醫學中心。然而,經調查揭露,部分醫院雖分數差距甚微,但依規定仍應依總成績擇優評定。衛福部以分數接近為由增額評定醫學中心,違反行政作業之一致性原則,且未尊重評鑑委員的專業,損害醫院對評鑑結果的確信,並違反已公告的評鑑程序。

監委指出,衛福部增額評定臺北區2家醫學中心,可能衍生諸多問題,包括使國內醫學中心更集中於雙北地區、新增醫學中心地區之醫療院所競爭護理人力、醫學中心家數增加使健保點值再遭稀釋、影響至該醫院就醫民眾之部分負擔等。衛福部增額評定醫學中心,卻未進行完整之評估或提出配套措施,決策品質粗率,均應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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