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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幣商買「老子有錢」遊戲幣 男多領3000萬拒絕返還遭判賠償

老子有錢 課金 酷寶科技
男子網路遊戲,與公司購買遊戲幣後產生糾紛。(遊戲幣示意圖/pixabay)

男子網路遊戲,與公司購買遊戲幣後產生糾紛。(遊戲幣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透過酷寶科技有限公司所經營的虛擬幣交易管道,購買網路遊戲「老子有錢」內的遊戲幣,卻因負責交易的員工操作失誤,意外多領到3000萬遊戲幣(折合台幣約23萬)。事後陳男拒絕返還,並聲稱遊戲具賭博性質,試圖以此辯解不需還款,最終遭法院判決必須返還23萬餘元。

根據判決指出,陳男在去年2月23日,透過酷寶科技有限公司,購買「老子有錢」的377萬遊戲幣,並支付台幣2萬9000元。但酷寶科技有限公司在進行遊戲幣轉帳時,不小心多按了一個「3」,將3377萬遊戲幣轉入陳男的遊戲帳戶,整整多轉了3000萬遊戲幣,價值約折合台幣26萬。

酷寶科技有限公司發現錯誤後,立即用LINE聯繫陳男要求返還多轉的遊戲幣,但陳男未予理會。酷寶科技有限公司在溝通無果後,決定提告,要求陳男返還多領的遊戲幣。

法庭審理過程中,陳男辯稱該遊戲為賭博性質遊戲,屬於非法範疇,拒絕返還。但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點在於遊戲幣買賣契約造成的問題,與遊戲是否具賭博性質無關。最終,法院判決陳男應返還多領的23萬餘元。

本案仍可上訴,但法官強調多領的遊戲幣屬於酷寶科技有限公司所有,陳男無法以遊戲性質為抗辯理由拒還款項,應依法返還這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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