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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華山分屍案兇嫌陳伯謙 一審被判死判
陳伯謙。(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編輯/林姸君】
震撼社會的華山大草原分屍案,兇嫌陳伯謙性侵死者後再殘忍分屍,還將死者乳頭、外陰部切下欲製作成標本。台北地院5日一審宣判,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毀壞屍體、遺棄屍體、竊盜罪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事件發生於2018年6月,陳伯謙見陳姓女學員不勝酒力,在野居草堂內的軟墊上昏睡,竟起了色心,欲強行性侵對方,沒想到期間陳女清醒、用力反抗,居然徒手掐住她的脖子,將人活活掐死;事後他冷靜的把屍體藏在綠色塑膠箱中,隔日像沒事發生一樣繼續上課。
但陳伯謙清楚屍體放久後一定會有臭味傳出,因此利用高中曾參加社團習得支解動物及製作標本的技能,持漁刀將陳女大卸13塊,用垃圾袋分裝成7包,載往陽明山沿路丟棄,並把死者乳頭、外陰部切下冰在冰箱保存,欲做成標本,行徑令人髮指。
當陳女家屬上門找人的時候,陳伯謙還假裝熱心要幫忙尋找。但由於他的積極態度,加上陳女最後現身的地方是野居草堂,早就引起大家的懷疑;警方終於在案發第18天突破他的心房,全案偵破。
只是審理期間,陳伯謙強調自己是「先殺後姦」;而他的委任律師黃致豪也主張,陳伯謙在被警方逮捕前就已經坦承殺人,符合自首要件。不過,以上都被法醫相驗報告以及時任台北市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林俊燁打臉。
案經2個月偵辦,北地檢署依《刑法》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竊盜罪、毀壞屍體罪、遺棄屍體罪將陳伯謙提起公訴,並請處以最嚴厲之刑。檢方痛批,陳伯謙始終沒有完全坦承犯行,甚至在家屬帶搜救犬上門,還故作熱心、冷靜應對,簡直毫無悔意。
台北地院5日一審宣判,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毀壞屍體、遺棄屍體、竊盜罪等罪,判處死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