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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漸涼 食補用酒要注意

高雄財政局 禁止私菸私酒 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至轄內各販酒場所,向業者宣導執業時應注意事項。(圖片提供/高雄財政局)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至轄內各販酒場所,向業者宣導執業時應注意事項。(圖片提供/高雄財政局)

時序漸入秋,食補旺季逐漸拉開序幕,薑母鴨、羊肉爐及燒酒雞等含酒料理皆是進補首選,民生用酒需求大增,不肖業者正伺機將私劣酒品混入市場,賺取不義之財,因此,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除針對各通路加強抽檢稽查外,同時也提醒消費者不要使用來路不明的酒品來進補,小心補身不成反傷身!購買酒品時,可以認明印有「W」標誌的優質酒品,讓財政部幫您的健康把關。

另外,進補佳餚通常含有大量米酒,以便驅散體內寒氣,享用美食之餘,也會不知不覺攝取了許多酒精,因此,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也呼籲民眾,享用完含酒的進補佳肴後,如有旅運需要,可以選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也可以多加利用「酒後代駕」服務,讓人車都平安到家。

零售酒之場所應貼標語 違者並按次處罰

販賣進補美食的餐廳,往往都會兼賣酒品,讓消費者可以邊吃邊小酌,加倍溫暖,但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依菸酒管理法第 35 條規定,酒販賣業者,應於零售酒之場所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明顯標示飲酒勿開車、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及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等 3 句警示圖文,違反者,可處新臺幣 1萬元至 5 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有需要標語的業者,亦可至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索取。若有菸酒法令相關問題,歡迎上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https://finance.kcg.gov.tw/eduweb)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7-3314320。

警語: 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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