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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徵收在即 盧秀燕籲收入留八成在地改善空汙
碳費起徵爭議起,台中市長盧秀燕呼籲至少留下80%碳費所得給地方,第一線改善空汙並維護民眾健康。(圖/黃耀徵 攝)
台中市長盧秀燕14日表示,碳費徵收至少該留8成在地方政府,藉此改善汙染、優化環境並保障人民健康。
台灣碳費費率已於10月7日正式拍板,2025年5月底前試申報,2026年正式收費,費率草案已於近日預告。台中市政府經發局初估,光台中火力電廠一年就要繳新台幣15億元碳費,在地議員質疑,「汙染在地方,碳費繳中央」,目前沒看到任何回饋地方的做法,呼籲盧秀燕站出來表達立場。
盧秀燕說,台中是重要的產業基地,2026年首波徵收碳費對象推估有28家公司,每年需繳約250萬至15億元不等,自己要為各縣市請命,呼籲中央至少留8成碳費所得在地方政府,用來改善汙染、環保建設與人民健康,不妨比照「空汙費」建立辦法,法制化由地方分配所收碳費。
經發局長張峯源指出,單就台中火力發電廠一年使用碳量,就高達1,230萬噸的煤,約佔台電一年全台媒使用量4成以上,市府當然希望稅務適當地回饋地方。他說,經發局最近訪查不少廠商,其中工業用電數成長14%,工業用電數加上碳稅增收,究竟是否會造成物價上漲,市府會密切關注。
環保局長陳宏益則說,已實施20多年的《空汙法》有針對空氣汙染防制費訂定規範,除營建工程由地方主管機關徵收外,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徵收。然而,中央主管機關由固定污染源所收的款項,應撥交60%給所在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另由移動污染源所收的款項,應撥交20%給設籍地或油燃料銷售地所在地方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