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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姐怒潑汽油點火奪命!丈夫全身80%燒傷身亡 終判刑12年定讞

空姐 汽油 殺人罪 縱火
因爭吵縱火致重傷,最高法院判刑12年。(圖/翻攝畫面)

因爭吵縱火致重傷,最高法院判刑12年。(圖/翻攝畫面)

前空姐李姓女子因與丈夫楊姓男子爭吵,竟於2021年以汽油潑灑對方,並不顧楊男的求饒,冷酷地嗆聲「I DON'T CARE(我不在乎)」後點火,引發火災,造成楊男全身80%燒傷,最終不治身亡,經過漫長的司法過程,最高法院日前最終依《殺人罪》判決李女12年有期徒刑,並駁回其上訴。

據悉,李女與楊男長期有爭執,2021年3月11日上午,李女購買汽油後返回住處,手持保特瓶和打火機進入臥室,開始對楊男進行威脅,楊男被驚醒後,感到不妙,便啟動手機錄影,試圖記錄下事發過程,過程中楊男多次懇求妻子冷靜,提醒李女「油氣會引燃」、「我還想活,不要這樣」,但李女置若罔聞,甚至嗆聲:「I DON'T CARE」。

楊男頻頻求饒,但李女仍持打火機數次點火,最終引燃自己身上與楊男身上的汽油,李女身體被火焰灼傷,慌忙跑向廚房試圖滅火,無奈火勢蔓延至狹小的住宅空間,最終將楊男也困在火海中,楊男雖在火勢稍停後自行撲滅火焰,但仍因大面積燒傷,經送醫搶救不治身亡。

事後,李女在法庭上多次表達對楊男父母的歉意,並表示自己當時購買汽油是出於一時衝動,沒有想到後果會如此嚴重,雖然表達悔意,並在庭上承認自己行為的危險性,但由於事發後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議,且未獲得家屬原諒,法院依《殺人罪》判處其12年徒刑。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李女曾從事空服員工作,接受過專業的飛行安全訓練,應該充分了解汽油與打火機結合後的危險性,明知風險的情況下,仍選擇用極端手段傷害楊男,構成殺人罪。最終,李女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案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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