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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子因未戴安全帽怒告警察所長 遭判刑徒刑5月罰金6萬元

高雄 安全帽 警察所長
高雄男子因沒戴安全帽怒告所長,誣告後遭判刑5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男子因沒戴安全帽怒告所長,誣告後遭判刑5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1名吳姓男子因騎車未戴安全帽而遭到開罰,心生不滿竟然將怒火轉向茄萣分駐所所長,使用虛假的檢舉信函向警政署進行投訴,最終吳男因誣告罪被法院判刑5個月,緩刑2年,並需向公庫支付6萬元。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11日凌晨,吳男因為未佩戴安全帽而被茄萣分駐所的所長攔下並開出罰單,對於這次的處罰,吳男非常不滿,竟然想出報復的辦法,在警政署的信箱中冒用「林姓友人」的名字,檢舉所長在值勤期間竟然跑到海產店喝酒、打麻將、吃檳榔。

該檢舉信件一經收到,立即引起警政署的重視,隨即交由湖內分局的督察組展開調查,然而,經過深入調查後,警方發現所長早已戒酒5年,並未在海產店飲酒聚餐,也從未參與打麻將的活動,至於吃檳榔則是在下班後的正常生活行為,所長的清白得以證明,但因此受到的名譽損害卻無法彌補,最終決定對吳男提起告訴。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吳男承認自己確實向署長的信箱留言,但堅稱這些指控來自於朋友的傳言,並不認為自己是在造謠,法官則針對吳男的行為做出了評價,指出其因一時衝動而做出不理智的行為,並且在犯後表現出悔悟,隨後與所長達成和解,最終,法院裁定吳男因《誣告罪》判處徒刑5個月,緩刑2年,並要求他在一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

警方在此呼籲,所有駕駛人應時刻注意自身的行為,佩戴安全帽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若因違規遭到處罰,應理性對待,而非以不當方式報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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