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企業同名慘遭提告被迫換名 「誠品搬家」申請釋憲
誠品搬家公司與誠品書店。(合成圖/翻攝自Facebook、誠品書店官網)
原名為誠品搬家公司的「謙以搬家公司」,先前因為原本公司名稱與知名的誠品書店相同,後經誠品提告後,最高法院判決誠品搬家公司敗訴,必須改名。對此,改名後的謙以搬家公司發出聲明表示,將會向憲法法庭遞交釋憲申請書,希望能以此來凸顯現行法律對中小型企業的不公。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全台曾有超過200家使用「誠品」名稱的店家,但近年來因為誠品集團以商標侵權為由,頻繁對這些同名商家提出訴訟的關係,目前大多公司都已改名。
而同樣遭到提告的「誠品搬家公司」雖然在法院上主張兩間公司已經並存超過20年,而且從未發生過遭到民眾混淆的情況,但在2023年時,最高法院最終判決「誠品搬家公司」敗訴,同樣迫使其改名為「謙以搬家公司」。
謙以搬家公司在23日發布的聲明中表示,台灣90%以上的企業都是中小企業,但現行法規偏向保護大型企業,忽視了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他們希望通過這次釋憲申請,促使法規更加明確和完善,以保障中小企業的權益。
謙以搬家表示,他們與誠品書店以及其他使用「誠品」名稱的企業在台灣已共存超過40年。同時謙以搬家也指出,誠品書店並非首家使用「誠品」名稱的公司。但隨著業務擴張,誠品書店開始對同名企業提出訴訟,要求更名或賠償,聲稱這些企業攀附其品牌並獲利,導致其品牌形象遭到稀釋而造成營業損失。
謙以搬家還提到,誠品書店是在其成立13年後才將「搬家」的業務註冊為商標。儘管謙以搬家公司曾向商標局申訴,同時也成功取消誠品書店的「搬家」項目註冊,但誠品書店仍堅持主張其搬家權利受到侵犯,甚至曾要求高達8400萬元的賠償。
謙以搬家認為,後續法院向交通部申請公文證明,確認誠品書店及其物流公司並無運輸執照,不可承攬交通運輸及搬家業務。這讓成品搬家不再受到誠品書店主張巨額賠償。但謙以搬家公司認為,誠品書店同樣也侵犯他們的運輸搬家權利,卻未受到任何質疑。
謙以搬家公司認為,如果法律認定誠品書店為「知名公司」,經濟部在審核時就應阻止其他人使用相同名稱,以避免經營者誤入陷阱,先前已「合法申請」使用相同名稱的企業應有權繼續使用。但實務上,卻是不少企業要面臨誠品集團的訴訟壓力,更多人選擇默默承受更名帶來的負面影響,以此避免訴訟和可能的高額賠償。謙以搬家將這種行為描述為「少部分自私的大型公司有恃無恐地霸凌中小企業的方式」。
謙以搬家最後也表示,這次釋憲申請,不僅為自身權益發聲,也為台灣眾多中小企業爭取更公平的經營環境。謙以搬家強調,公司一直在法規界限內經營,只希望捍衛自身權利,促進社會公義的實現,讓每一個努力的人都能獲得應有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