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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明併台硝爆內線交易!檢調兵分9路搜索 傳喚2公司董事等13人

台硝 廣明實業 股份轉讓 內線交易 證交法 北檢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生產無煙火藥關鍵成分硝化纖維素、已下市的台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間,發布重大訊息宣布和廣明實業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但包括廣明實業陳姓董事等人,卻在禁止交易期間,違法買賣台硝公司股票,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韋宏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兵分9路搜索廣明等處並約談陳男及台硝許姓董事等13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

檢調接獲檢舉,表示廣明陳姓董事及台硝許姓董事等人在知悉重大訊息後,在禁止交易期間,於2021年1月至4月間,買賣台硝股票,不法獲利約60萬元。對此,北檢檢察官劉韋宏19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兵分9路搜索廣明等處,並約談陳男及台硝許姓董事等13人到案說明。

台北地檢署初估每人不法獲利約10萬至20萬餘元不等,訊後將移送複訊,而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晚間將移送複訊,訊後不排除祭出強制處分。

據了解,台硝董事會於2021年3月31日宣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公司進行股份轉換,廣明實業擬以現金為對價,取得公司100%股權,股份轉换案約定每一普通股現金對價為含息價16元,待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將向證交所申請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市,基準日暫定9月1日。

廣明實業目前持有台硝40.21%股權,為有效整合資源,台硝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進行股份轉換案,並簽署股份轉換契約,廣明實業公司擬以現金為對價,支付給廣明實業以外的公司其他股東,取得其餘約59.79%股權,轉換案完成,台硝成為廣明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CTWANT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所有資訊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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