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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法》 減半加壓給地方政府?葉元之:廢了吧

娛樂稅法 地方政府 葉元之 修正案 減免
行政院會19日通過財政部提出的娛樂稅修正案,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對此表示,這僅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財政部的版本只有部分減免,根本是把壓力丟給地方政府。(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會19日通過財政部提出的娛樂稅修正案,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對此表示,這僅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財政部的版本只有部分減免,根本是把壓力丟給地方政府。(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會19日通過財政部提出的娛樂稅修正案,將電影、演唱會、戲劇舞蹈表演、職棒及職籃比賽等六大課稅項目的上限稅率折半,並開放地方政府得停徵部分項目的娛樂稅。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呼籲立即檢討娛樂稅,他認為這僅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財政部的版本只有部分減免,根本是把壓力丟給地方政府,呼籲政府全面廢除《娛樂稅法》,不要推卸責任。

葉元之提到,過去他在擔任議員時就主張調降或取消娛樂稅,擔任立委後也優先提出廢除娛樂稅的法律提案,娛樂稅法源於動員戡亂時期的民國31年制定的「筵席及娛樂稅法」當時主要為提倡戰時節約風氣、禁止奢糜浪費而課徵的特別稅,直至民國六十九年廢止筵席稅,另制定「娛樂稅法」,針對奢侈性質的娛樂活動課稅,以彌補財政不足和推行節約生活。

葉元之表示,娛樂稅是為了寓禁於征,禁止娛樂消費的稅制,所以主要是針對消費者課稅而不是業者,早期為了避免浪費,但現在已經是工商業社會了,反變成政府鼓勵進行娛樂活動,擴大休閒文化產業,只要娛樂稅存在反倒讓國家整體稅制充滿矛盾,課稅行為不正當。

葉元之認為,娛樂稅如果只是折半,根本就是「為德不卒」,無法真正解決問題還把球丟給地方。他質疑授權地方政府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停徵部分項目的娛樂稅,顯然是把壓力丟給地方,除了必須要報財政部備查以外,中央財政紀律往往會要求針對減稅項目提出替代財源,地方政府本就窘迫的財政狀況往往無法找到有效的替代財源。政府應該有更前瞻的視野,從政策層面全面檢討,廢除娛樂稅,為產業創造更友善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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