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5萬降到31萬!獎金也被扣發 投行女高層不爽怒告…結局曝光
葛姓總經理被降薪不服,因此告上法院,但最終敗訴。(示意圖/趙世勳攝)
大陸一名月薪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5.1萬元)的券商投行業務分部葛姓總經理被降薪至7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1.5萬元)後,又因所負責的兩個投行項目收到監管罰單,而被扣發獎金。葛姓總經理不服,因此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薪資差額和專案獎金,但最終敗訴。
根據《南昌晚報》報導,葛姓總經理認為,降薪決定不符合勞動契約約定及依法制定的公司制度規定,同時,截至2022年11月,其專案累計收入2.4億人民幣,收支平衡帳戶下是正數1.846億人民幣,公司在2022年10月以2年虧損合計290萬人民幣為由,通知其降薪30%的決定不合法,更不合理。
一審法院認定,2022年葛姓總經理所在業務一部沒有盈利,也沒有完成業績責任狀中載明的考核目標,因此公司依據責任狀約定在合理範圍內對葛姓總經理採取降薪的措施,並無不當,且降薪幅度也在合理範圍內。
一審法院也認定,葛姓總經理作為安德利計畫承攬人及負責人,對於公司被出具警示函負有責任,故公司據此對其扣發績效獎金2萬人民幣的處罰並無不當;此外,基於龍力生物重大資產重組項目與其他項目並無關聯,如公司認為葛某存在過錯需扣發獎金,也應扣發該項目獎金,而不應延伸至其他無關項目獎金,因此,判決公司應支付葛姓總經理獎金差額12.73萬人民幣。
案經上訴,二審法院認定,一審法院判決駁回葛姓總經理對安德利計畫獎金差額的訴訟請求並不當,同時經二審法院查明,龍力生物重大資產重組項目存在依據違規挪用募集資金的情況,葛姓總經理作為該項目承攬人及負責人,對項目流程、文件材料有進行審批職責,因此公司決定扣發葛某該項目部分獎金,有事實基礎和規章制度依據。
二審法院對此認定,在葛姓總經理已取得龍力生物項目承攬獎金260餘萬人民幣的情況下,公司決定扣發其該項目獎金12.73萬人民幣,亦屬合理,依據《合規風險及違規事項報告、處置及問責辦法》相關規定,公司可以扣發葛姓總經理的獎金種類包括合規風險或違規事項直接相關的項目獎金和其他無直接關聯的各類獎金。
二審法院作出判決,駁回葛姓總經理一審全部訴訟請求,其中包括對葛姓總經理請求改判公司支付其工資差額的訴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