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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煒不忍了!控告張國華等人「違反遺囑」背信
張國煒委任4名律師,18日下午至北檢提告張國華等5人背信。(圖/戴懿珍攝)
長榮集團遺囑之爭風波不斷,最高法院日前宣布長榮創辦人張榮發遺囑有效,由四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遺產及經營權。張國煒18日下午委任林文鵬等4位律師至北檢按鈴提告張國華及4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背信,同時向北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逝世,遺囑指定四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140億遺產,並接下長榮集團經營權,引起大房不滿,甚至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日前最高法院認定遺囑有效。
律師林文鵬指控,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等4人違背身為遺囑執行人應忠實踐履遺囑的任務,還夥同張國華製作105年3月24日遺囑執行人會議記錄,惡意違背遺囑,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之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導致張國華擅自違法無權處分EIS資產並掌控長榮集團至今。
林文鵬接著控訴,張國華於105年3月24日同日之會議記錄以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身分,選任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總裁。稱兩者「私相授受、酬庸至此,完全將遺囑執行人之忠實義務拋諸腦後」。
他強調,張國華等人之行為不僅是藐視張榮發遺囑,更構成刑法背信罪;4位遺囑執行人與張國華共謀惡意違背遺囑、未依照遺囑內容積極執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牛步不前,18日下午向北檢提出刑事背信告訴外,也向北院聲請解任4位遺囑執行人職務,並請法院另行改定適合的執行人,盡快落實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