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管理法常見違規情形大公開! 高雄財政局報你知
(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騎樓的角落雲霧繚繞,忙碌的上班族在城市叢林間尋得一處靜謐,三五成群吞雲吐霧,暫時脫離高壓的工作;周末假日,從枯燥乏味的辦公室解放出來的年輕人們,則在熱鬧的舞池中央狂歡,在人聲鼎沸的酒吧忘情暢飲。角落菸友、小酒怡情,菸酒時常被拿來當作放鬆身心甚至是社交活動的方式。
但是你知道嗎?因為菸酒品對健康的影響很大,所以政府制定了詳細的法令來做規範,以防不法人士濫用或圖利;除了一般大眾所熟知的「未滿 18 歲禁止飲酒、未滿 20 歲禁止吸菸」外,還有許多規定是大家在接觸菸酒時容易忽略的,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為了提醒民眾,特別整理了「菸酒管理法」常見的違規情形,希望藉此減少民眾誤觸法網的情況。
1. 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販賣菸酒,違反者處新臺幣 1 萬元至 5 萬罰鍰。(菸害防制法第 8、38 條;菸酒管理法第 30、55 條)
現在網路非常方便,網購的平台也非常多,想要隔空買東西賣東西,只要動動手指就能完成;但如果在網路上販賣菸酒,那可就要吃上罰單囉!網路雖然方便,但因為無法辨識消費者的年齡,因此利用拍賣平台(如 Yahoo、蝦皮、PChome、旋轉、露天等)、通訊軟體(如 LINE、臉書等)或自行架設網站販賣菸酒,都將面臨新臺幣 1 萬元至 5 萬罰鍰,民眾在這方面應多加注意!
2. 旅客攜帶菸酒入境要注意年齡及數量限制。(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7、11 條)
若被發現攜帶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且未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將 由海關沒入,並裁罰新臺幣500 元至 5,000 元罰鍰(菸酒管理法第 45 條),其裁罰 基準如下:
另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也提醒,旅客攜帶入境的免稅菸酒只能自用或餽贈,不能轉售,若轉售免稅菸酒將會面臨新臺幣 3 萬元至 50 萬元罰鍰(菸酒管理法第46條)。
3. 私劣菸酒有定義,購買三「不」要注意!
隨著健康意識抬頭,有在抽菸的民眾想必有注意到,菸價有逐步攀升的趨勢,市面上也因此出現一些低價的菸品。又或者您是否注意過「某某海巡署破獲漁船走私案,菸品市值高達上千萬元」的新聞報導,或「大補!虎頭蜂藥酒 1 瓶 1 千元」的廣告招牌呢?在這些大家習以為常的事物背後,其實都隱藏了許多菸酒管理法相關的小知識,「什麼是私劣菸酒?」、「民眾可以產製菸酒嗎?」、「購買菸酒要注意哪些地方?」,以下逐一為大家解答。
(1)私劣菸酒的定義
(2)民眾可以產製私菸酒,但數量有限且僅能自用
民眾因未取得許可執照,所以自行產製的菸酒,都是屬於私菸酒,然而為符合民情,若產製私菸的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未逾 5 公斤、產製私酒的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未逾 100 公升,且供自用者,則免罰。
(3)購買菸酒三「不」驟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購買菸酒有三“不”驟:不用來路不明菸酒、不選標示不全菸酒、不買低價劣質菸酒,切勿省小錢卻傷身花大錢!另外,財政部為了提升國產酒品的衛生安全及品質、強化對業者的管理及促進市場的發展,推出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通過認證的品牌或產品,便可獲得「酒品認證標誌」,消費者在選購酒品時,可多加注意印有此標誌的產品,讓政府把關您的權益及消費體驗。
4.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諮詢專線:07-3314320
民眾若對菸酒法令有任何疑問,都可以撥打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諮詢專線,
將有專人提供專業詳細的回覆與協助,也可以上「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
宣導網」查閱相關資訊。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