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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牛EMPEROR」囤144公斤過期肉 日籍料理長時隔半年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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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檢舉使用過期食材。(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檢舉使用過期食材。(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檢舉使用過期食材,包括和牛牛肉、醬料、冷麵等,遭衛生局勒令停業並開罰144萬元。據悉,和牛EMPEROR事後易主經營,拿到衛生局營業許可後重新開業,日籍料理長山添翔平、店長久保敦也今(13日)首度現身受訪,針對先前的過期肉風波進行說明。

《ETtoday新聞雲》報導,山添翔平受訪時表示,當初的過期肉多達144公斤,因為數量太大,一時之間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所以才暫時保存在冷凍庫,絕對沒有讓顧客食用;至於過期的冷麵、味噌、濃縮汁等,則是離職員工沒有帶走的物品,「所有的過期商品都沒有進到消費者或員工的肚子裡」。

山添翔平坦承,他們確實有把過期肉拿來讓員工練習料理,但完成品通通都丟棄處理,並沒有食用。針對新東家為何不願意更換店名,負責收購的黃姓人員指出,由於餐廳依然在原址經營,即便改名也沒有太大意義,認為只要用心提供消費者最好的服務及餐點,時間可以證明一切。

據了解,「和牛EMPEROR」去年10月開幕,主打日式高檔燒肉,單人套餐3800元起跳,今年4月被離職員工檢舉,店內賣過期臭酸的和牛,還做成員工餐。台中市食安處到場稽查,發現牛肉、豆瓣醬、高湯、冷麵、濃縮飲品等,共12項食材全都過期,當場勒令停業並裁罰144萬,也限期業者補件說明。

此外,台中地檢署也介入偵辦,訊後認「和牛EMPEROR」燒肉店部分,認日籍社長坂本、店長久保、料理長山添等人涉嫌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等罪罪嫌重大,各諭知80萬、16萬、16萬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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