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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聚餐喝酒後被發現陳屍住處 勸酒者判賠106萬
大陸一名化姓男子與朋友聚餐飲酒過量身亡,3名勸酒者被判賠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示意圖/Pixabay)
大陸雲南貴州有一名化姓男子與好友們聚餐喝酒後,由其中幾人送回家,隔日卻被發現他陳屍住處,死因為急性酒精中毒和嘔吐物阻塞呼吸道引起窒息死亡。化男家屬提告參與聚餐的人,經調查和法院判定,有3人存在勸酒行為,判他們賠償化男家屬約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
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雲南貴州有一名化姓男子,去(2023)年4月受到一群好友陳某、滕某、趙某、李某、馬某等人邀請,前往貴陽市觀山湖區一間燒烤店喝酒吃宵夜;聚餐結束後,滕某和趙某將喝到不省人事的化男送回其住處,怎料,隔日化男被發現陳屍家中。
對此,化男家屬認為他的死和聚餐喝酒有關,訴請法院判陳某等人應共同賠償各項損失。經觀山湖區人民法院一審查明,被告人陳某是聚餐組織者,化男當日赴約時,有透露已經喝了一點酒,不宜多飲,但陳某還是拿了白酒給眾人繼續喝,李某和馬某更存在勸酒的行為。
除此之外法院發現死者生前患有高血壓等嚴禁喝酒的疾病,經機構鑑定,證實他的死因是急性酒精中毒、嘔吐物阻塞呼吸道引起窒息死亡,故死者自己知道飲酒過量的後果但還是繼續喝,必須對自己死亡結果承擔主要責任;而陳某、李某和馬謀必須暗比列共同承擔20%責任,被判須賠償化男家屬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
儘管被告等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但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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