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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獸醫兒證明護理師「醫療疏失」 法院駁回婦人17.5萬賠償請求
(示意圖/pixabay)
台南日前發生一起醫療糾紛案件,一名施姓婦人因急性盲腸炎接受手術後,對醫院的收費、護理師的照護品質提出質疑,甚至找來自己獸醫系畢業的兒子,想憑藉其專業背景作證,要求醫院賠償17萬5000元。但經過一審和二審的審理,法院均駁回了施婦的訴訟請求。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8月,施女因急性盲腸炎就醫,在醫師建議下選擇使用「雙極雷聲刀」進行腹腔鏡闌尾切除手術。醫師當時解釋,這種手術方式可以減少術中出血風險,但需要病患自費。施女後來就同意醫師的建議,在手術前簽署了自費同意書。
但後續施女發現,醫院除了收取自費的費用外,也同時向健保署申請了手術技術費,認為這與自費原則相悖。
除此之外,施女還指控住院期間護理師的操作不當,導致其身體不適,並造成精神損失。後續施女也依據「醫療法」和「消費者保護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醫院賠償17.5萬元。
在一審庭審中,施女甚至請來了其就讀獸醫系的兒子作證。兒子聲稱曾目睹護理師未能一次成功打針,並使用已施針的手臂測量血壓。他以獸醫系學生的身份認為,這樣的操作可能會影響血液流動,甚至導致液體堵塞。
但法院經過調查後認為,施女的兒子並未親眼目睹整個打針過程,且「人獸殊途」,難以將獸醫知識直接應用於人體醫療。法院也認定醫院的收費合法合理,護理師的行為也無故意或過失,因此駁回了施婦的訴訟請求。
施女後來不服判決,以追加訴訟的方式再次提出求償。但二審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46條指出,訴訟的變更或追加必須符合法律條件,且需要保障對方的防禦權。由於施女的追加訴訟未經對方同意,且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二審法院再次駁回其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