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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嘉慶不滿被驅離喊怒告強制罪 警依「警執法」舉牌告知權宜

毛嘉慶 驅離 柯文哲 警察 強制 執法 舉牌
毛嘉慶於遊行禁制區舉牌抗議遭驅離,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將其驅離。(圖/林冠吟攝)

毛嘉慶於遊行禁制區舉牌抗議遭驅離,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將其驅離。(圖/林冠吟攝)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今早抵北院。而媒體人毛嘉慶舉牌現身北檢鬧事,警方依警執法27條將其驅離。

媒體人毛嘉慶稍早出現在北檢北院門外,舉牌抗議,他指出北檢北院有支黨部,高喊黨委書記出來面對。不過由於毛嘉慶舉牌抗議的位子為集會遊行禁制區,警方因此也上前勸說毛離開管制區,沒想到他竟拒絕離開管制區,還放話要對警方提告強制罪。

警方舉出執法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警察行使職權時,為排除危害,得將妨礙之人、車暫時驅離或禁止進入。」,依法將其驅離,並無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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