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夜間偵訊!柯文哲遭檢方當庭逮捕 北檢:有事實足認勾串之虞
柯文哲抵北檢。(圖/趙世勳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昨(30)日被約談,今(31)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後因拒絕夜間偵訊,遭檢方當庭逮捕,而柯文哲已行使提審權,將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此前不得繼續偵訊。北檢解釋,因柯文哲涉嫌圖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之虞,所以決定逮捕。
據了解,柯文哲抵達北檢複訊時,因拒絕夜間偵訊,檢察官一度中斷庭訊,上樓和檢察長王俊力、襄閱高一書、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等人研擬對策,柯文哲和律師則在偵查庭外商討後續攻防。後來,北檢決定將柯文哲當庭上銬逮捕,但柯文哲和律師鄭深元認為逮捕過程並不合法,向法院聲請提審,目前柯文哲則於地檢署拘留室等候。
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暴增案,先前以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嫌,將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聲押禁見獲准後,在30日依圖利罪嫌約談柯文哲與前副市長彭振聲2人。
其中,柯文哲在31日凌晨0時40分左右,被移送至台北地檢署,又因柯文哲不接受夜間訊問,檢察官暫時休庭,待2點時重新開庭並告知逮捕。而前副市長彭振聲,是柯文哲任內欽點的京華城專案PM,且為京華城案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30日二度約談後,檢察官認為他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同時遭到約談的,還有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彭振聲妻子謝夏蕎,分別因協助丈夫處理銀行提領匯兌等財務事宜,被依證人身分約談到案,先後也獲檢察官諭知請回,2人面對媒體採訪時均未發一語,陳佩琪搭乘黃珊珊的車子離開現場,謝夏蕎則是自行叫計程車。
北檢針對柯文哲聲請提審一事說明,檢察官於今凌晨對柯文哲訊問過程中,被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被告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仍遭被告拒絕,經審酌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北檢強調,倘若被告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之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而被告及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