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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收賄串供秘書遭押!辯護律師游琦俊涉洩密 遭檢起訴求重刑

鄭文燦 桃園市場 收穫 華亞科學園區 涉貪 贓款
鄭文燦(左)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遭收押,委任律師被檢方依《洩密罪》起訴。(圖/方萬民攝)

鄭文燦(左)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遭收押,委任律師被檢方依《洩密罪》起訴。(圖/方萬民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於任職內在「工五擴大案」收賄500萬元,桃檢27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並建請法官求刑12年,鄭文燦曾請出3名資深律師前來與檢方對戰3回,雖躲過1次羈押,但第3次羈押庭時因串證遭收押,事後檢方依《洩密罪》起訴律師游琦俊,同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據了解,鄭文燦任職桃園市長時,華亞科學園區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因未被劃分進重劃區內,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案,主導人楊兆麟和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人共同集資500萬元,2017年9月間透過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

鄭文燦第1次羈押庭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不服上訴,此案被撤回桃園地院,第2次加重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再起訴,直到第3次,因鄭文燦事先透過LINE傳訊息給秘書施彥廷,且內容與應訊時的答辯方向相同,被告明顯有管道得知檢方偵辦內容,藉此提前擬妥答辯方向。

再加上鄭文燦在第1次應訊前就已將答辯方向傳送給秘書,桃園地院認為有串證疑慮,尚難透過其他侵害較小的手段予以擔保,法官認為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及通信,鄭文燦歷經3次羈押庭審理後於7月11日裁定收押。

檢方表示,經調查發現,鄭文燦的辯護律師游琦俊涉嫌洩密,他深知偵查中的羈押審查程序,律師不得公開或揭露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所得的證據資料,但他卻在7月6日下午到鄭文燦住處,將羈押聲請書及後附理由書紙本轉交給鄭文燦秘書,讓他複印留存,導致檢方偵查秘密有外流風險的可能,游琦俊矢口否認犯行,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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