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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史上第二樁!新光金:合併後可共創三贏

新光金 台新金 合併 金融史
新新併拍板定案,為台灣金融史上第二樁,新光金表示,與台新合併後可共創三贏局面。(圖/中國時報黃世麒攝)

新新併拍板定案,為台灣金融史上第二樁,新光金表示,與台新合併後可共創三贏局面。(圖/中國時報黃世麒攝)

新新併拍板定案;新光金、台新金兩家金控公司22日召開董事會後,雙方隨後於證交所召開重訊說明會,由台新金控財務長賴昭吟、新光金控發言人林宜靜主持,合併後更名為台新新光控股公司;賴昭吟表示,新新併今天就開始,攜手合作共創未來,不僅是台灣排名第四大金控公司,也擠身台股市值前20大;林宜靜則指出,雙方合併後將共創公司、股東、員工等「三贏局面」。

賴昭吟表示,台新金為存續公司,新光金為消減公司,合併後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公司」,採每股0.6022普通股換新光金1股,特別股為1比1,董事會也訂定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經金管會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賴昭吟分享,金金併有助於厚實資本、提升籌資能力,雙方業務互補、市佔率提升後,進而成為政府亞洲金融科技中心的一大助力。

林宜靜也提及,這是國內第二樁金融合併案,合併後,新光金的經理人以及員工將全數留用,由於雙方採合議、對等方式合併,能創造三贏;林宜靜提及,新光金的核心是保險,台新核心是銀行,雙方互補、客戶重疊性低,可同步壯大財富管理、壽險市占率,優化獲利結構後,進而提升整體股東報酬率。

林宜靜分析,未來集團資源結合可交叉銷售,提高服務廣度及深度,合併後國內外營運據點也增加很多,可提供客戶更便捷服務,擴展大型擴國合作機會,經營規模擴大後,也可提供員工更寬廣的職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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