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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0214陸船翻覆釀2死 海巡艇長、駕駛涉過失致死不起訴
大陸漁船翻覆後,海巡署搶救落海的漁工。(圖/報系資料照)
今年2月14日金門海域發生我方海巡人員與對岸漁船因執法追捕衍生翻船意外,造成2名陸籍漁民死亡事件,針對此事,海巡巡防艇黃姓艇長和蔡姓駕駛因涉嫌過失致死罪被列為被告調查。不過經金門地檢署調查,本案於15日偵結,金門地檢署認為兩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14日下午1時許,當時海巡署接獲通報,指一艘中國大陸籍快艇駛入金門東南方北碇島附近的禁止水域。海巡隊隨即派出巡防艇命令該快艇停船受檢,但快艇卻加速逃逸,最終翻覆,導致船上4名中國籍男子落水。經海巡隊救援後,4人被送醫,其中2人不治身亡。
檢方調查發現,巡防艇追緝過程中確實與快艇發生接觸及擦撞,但檢視後發現,快艇和巡防艇的船體均未嚴重受損,顯示巡防艇並無故意衝撞行為。
檢方認為,快艇翻覆可能是由於其不具適航性、駕駛缺乏經驗及危險駕駛行為所致,且根據生還者供述及專家鑑定,該快艇屬非法「黑船」,不具備適航裝備,且駕駛者經驗不足。事發時,快艇突然大角度右轉,導致與巡防艇相撞,而巡防艇在短時間內無法避免碰撞。
因此檢方認為巡防艇在執行強制措施時未逾越必要程度,且無法證明快艇翻覆是由於巡防艇的過失所致,決定對黃姓艇長與蔡姓駕駛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