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包養網認識新婚人妻!保時捷男衝摩鐵激戰「隔天給3萬」 綠帽尪氣炸

保時捷 工程師 人妻 偷吃 新竹地院
新竹1名工程師新婚才4個月,就發現妻子上包養網站,甚至跟1名保時捷男來往密切。(示意圖/PAKUTASO)

新竹1名工程師新婚才4個月,就發現妻子上包養網站,甚至跟1名保時捷男來往密切。(示意圖/PAKUTASO)

新竹1名工程師新婚才4個月,就發現妻子上包養網站,甚至跟1名保時捷男來往密切,氣得他直接警告對方「你再找她,我告你」,誰知老婆仍和小王上摩鐵激戰,還在隔天收到男方匯款3萬元。工程師得知被戴綠帽後,一狀將保時捷男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王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6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他與妻子於民國111年5月2日登記結婚,被告明知女方為有夫之婦,仍與她多次相約並發生性行為,自己曾於111年9月間透過妻子手機傳送訊息給被告,表示「我是她老公,你再找她,我告你」等語,孰料2人仍共赴汽車旅館發生關係,被各並於翌日轉帳3萬元給妻子,嚴重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60萬元。

小王辯稱,他在包養網認識原告妻子,對方並未告知其係有配偶之人,且雙方有3萬元之金錢往來係發生性關係之對價,並無任何男女間之任何情感,況且在原告提出相關對話紀錄中,女方先稱在一起的時光很快樂等語,之後又稱遭強迫發生性行為云云,言詞所述先後不一,其到庭之證述自為偏頗原告而不可採。

人妻證稱,「原告有拿我手機跟被告說,他是我先生,請他不要再來找我,被告已讀完之後,我忘記被告說什麼了,但是我跟被告還是有約第2次見面,就是前年10月26日那次。那次是晚餐的時間坐上他的車,被告有點生氣問我那個對話是我先生跟他的對話嗎?他在車上跟我說不怕我先生來告他,他會請很好的律師」等語。

新竹地院審酌,觀諸證人證述內容,及2人間之LINE對話,暨原告傳給被告之訊息內容,可知女方曾向被告說明自己係已婚,但被告仍與其發生性行為,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考量被告為碩士畢業,現為工程師,並有保時捷自用小客車1輛等情,判處他應賠償原告16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保時捷 工程師 人妻 偷吃 新竹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