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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抽驗輻射殘留 抽驗結果「全數合格」

北市 衛生局 輻射殘留 合格 日本食品
臺北市衛生局因應衛生福利部公告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進行抽驗,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圖/報系資料庫)

臺北市衛生局因應衛生福利部公告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進行抽驗,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圖/報系資料庫)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因應衛生福利部公告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至臺北市各超市、超商、大賣場、雜貨商行等處抽驗,113年上半年共計抽驗78件食品檢驗食品中輻射殘留量(碘-131、銫-134及銫-137),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另外針對60件日本進口食品進行產地標示查核,結果亦符合規定。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111年2月21日公告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從113年1月起,逐月至臺北市各超市、超商、大賣場、雜貨商行等處抽驗,113年上半年共計抽驗78件食品(含60件日本及18件非日本進口食品),包含蔬果類、水產類、嬰幼兒食品類、乳製品及其他包裝食品(醬料、休閒食品、飲品等),檢驗食品中輻射殘留量(碘-131、銫-134及銫-137),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另外針對60件日本進口食品進行產地標示查核,結果亦符合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依據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之2規定,臺北巿流通之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之都、道、府、縣名,若未依規定標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第2項及第56條規定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進口日本食品於中文標示之原產地,應確實標示至都、道、府、縣名;也請通路業者上架時,先檢視原產地中文標示是否標示至都、道、府、縣名,為消費者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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