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客戶430萬!中年女銀行員失婚跑外送月還1萬 預計66年還清
台北市士林區國泰世華蘭雅分行陳姓女行員,因投資股票、期貨遭套牢,竟挪用客戶共430萬餘元,更害公司被裁罰800萬元。(示意圖/黃鵬杰攝)
台北市士林區國泰世華蘭雅分行陳姓女行員,因投資股票、期貨遭套牢,竟挪用客戶共430萬餘元,更害公司被裁罰800萬,事情曝光後。她吃上官司丟掉工作,婚姻也隨之破裂。士林地院31日開庭,陳女坦承認罪,哽咽訴說每天花12小時跑外送,努力與被害人、公司達成和解,並承諾每月償還1萬,預計需要花66年才能把債還清。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現年40歲的陳女在2019年至2023年6月間任職銀行行員,卻在2022年12月間至2023年6月間因股票被套牢又得繳期貨保證金,不僅盜蓋客戶印鑑取款,甚利用權限將親阿姨、鄰居的存摺磁條重建在自己存摺,違規盜領款項,前後得手430萬5136元,事後回補124萬2535元。
全案事發於2023年6月,當時國泰世華銀行沈姓客戶發現自己存款疑似被盜取,通報後國泰世華進行內部稽查,才發現陳女利用客戶繳稅、勞健保機會,以72次不法手段得手430萬餘元,遭檢方依行使偽造私文書、銀行職員背信等罪起訴,同時建請法院審酌陳女自白,且已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其餘達成分期還款協議,列入量刑考量。
國泰世華2024年2月發佈新聞稿指出,第一時間主動清查可能受影響的客戶,並向主管機關通報,且解僱陳姓女櫃員,全案依法函送士林地檢署。然而金管會認定國泰世華未落實執行磁條重建覆核機制、未落實執行代收稅款章戳保管、代收信用卡款作業程序,及未確實督導員工遵守行為準則,顯示銀行未能執行內控,懲處800萬元。
士林地院31日開庭,陳女在法庭上表示,已經與6名被害客戶達成調解,從2023年10月起每月償還5000元,預計到123年10月能將124萬2535元償還完畢。至於害公司被金管會裁罰的800萬,也會在118年10月起以每月1萬還款,若款項順利還完得花大約66年8個月。
陳女向審判長表示,自己的犯案動機,起因於家中經濟困境,本來想靠投資股票、期貨改善生活,不料卻被套牢,只好挪用客戶的錢補期貨保證金,否則將面臨被被券商「斷頭」的風險。
陳女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真的很有誠意想要還錢,每天無論風雨烈日都花12小時在跑外送。她陳述自己當外送員月收入大約在5到6萬元,只是還得撫養年邁父母、祖父母以及2名孩子,尤其事情曝光後丈夫已與她結束婚姻,雖同住一個屋簷下,但她仍是孩子們主要的照顧者。
其辯護律師指出,被告案發當時經濟不好,種種原因下一時失慮,希望能給予緩刑宣告;國泰銀行代理人張炳煌表示,對於量刑沒有意見,依法判決。全案辯論終結,定於8月14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