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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筆電有瑕疵重要檔案消失 男求償232萬元敗訴
高雄李姓男子向蘋果電腦經銷商德誼數位科技公司購買1台13吋MacBook Pro,使用亞果元素type-c Hub導致外接硬碟損毀,怒告求償232萬元。一審認定李男使用副廠外接設備有疑慮,判李男敗訴。(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李姓男子向蘋果電腦經銷商德誼數位科技公司購買1台13吋MacBook Pro,使用亞果元素type-c Hub導致外接硬碟損毀,珍貴作品及檔案付之一炬,怒告蘋果及德誼求償232萬元。一審認定李男使用副廠設備有疑慮,判其敗訴。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將筆電送驗,證實筆電無異常,李男使用副廠設備造成損失,原廠及代理商無責免賠,可上訴。
2019年5月李男到百貨公司德誼專櫃購買1台13吋MacBook Pro(Touch Bar機型),並另行購買亞果元素type-c轉接器,用來銜接外接隨身碟、硬碟使用,沒多久陸續出現外接儲存裝置毀損、無法開啟及讀取的問題。該年11月李男將電腦送回德誼維修後仍不斷出現問題,2020年10月3度送回檢測,德誼均表示正常,德誼工作人員還告訴他,筆電可能有供電瑕疵才導致外接儲存設備資料毀損。
李男認為德誼檢測不實、蘋果設計瑕疵,害自己價值46萬元的硬體設備及作品毀損,怒告要求損失5倍的懲罰賠償金232萬元。
蘋果強調,消費者應使用原廠或認證配件,公司也不替資料損害負責;德誼則表示,維修部2度檢測筆電都正常。
一審認為,李男使用筆電近1年半才控訴有瑕疵,無法證明從購買到送修期間是否正常使用,判蘋果、德誼無責。
李男不服上訴,法官為此委託台灣檢驗科技公司檢測該台筆電,結果顯示並無異常。法官認為,德誼已在檢修過程交叉測試,確定問題出在轉接器,李男使用非原廠認證的轉接器發生損失,原廠及代理商無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