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拒抹黑但仍願概括承受 蔣萬安籲中央設「媒體報導兒少案」公告專區
蔣萬安(圖中)今天在度提出媒體報導兒少案件個資三建議,盼中央統一設定「公告專區」,讓地方政府與媒體不必怕觸法,圖為蔣萬安今天接見來台訪問的日本自民黨眾議員鈴木馨佑等人 (圖/北市府提供)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驚爆園長之子涉嫌猥褻、性侵園內超過20位女童,並拍攝600多部犯案影片,導致市長蔣萬安被綠營議員痛批監督不週、怠職卸責,監院也要介入調查,為何北市府未公開狼師及幼兒園的名稱,讓外界好奇,此事是否又會成為去年大選前爭議不斷的「新北幼兒園餵藥案」翻版,即使「真相只有一個」,但最後還是信者恒信。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日受訪時再度強調,他上任市長後,在去年7月接獲第一個通報,立即進行相關處置,雖然前年該幼兒園也曾被檢舉發生類似不幸,但當時相關單位調查並沒有結果,他也還沒有進入台北市政府。
蔣萬安強調,如今不幸事件再度發生,他願意願意面對問題,會檢視前年北市府接獲檢舉後的處理過程,有需要檢討的都願意即刻改進。
對於監察院要調查北市府為何沒有公布幼兒園狼師及幼兒園名稱,衛福部官員第一時間先指媒體不報導該狼師姓名「是媒體誤會(法規)」,後來次長又出面坦承兒童少年權益保障法內容確有不夠清楚之處,讓外界更好奇,官方決定質疑媒體前,難道都未先整合內部各種意見、統一口徑?難道不怕被質疑為了「亂槍打鳥」決策粗糙?
蔣萬安今天再度就「是否能公布兒少案機構、行為人姓名」的爭議,向中央有關單位請命,他建議中央應該修法,訂定統一規定,並明確宣布,機構若隱匿不報,相關罰則會要再提高,甚至要負刑法責任。他也建議「兒少權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政院正在針對草案內容討論的「兒童托育服務法」能一致修法,由中央設立全國統一、涵蓋三法範圍的公告專區,北市府也將提出具體修法建議,提供中央參考。
蔣萬安的三項建議包括,第一《兒少權法》69條,主要是保護受害者及避免二次傷害,應慎重思考公佈機構、行為人姓名的可能性及衝擊,盼中央在更明確的原則規範上修法。
第二項建議是,針對兒少機構隱匿不報,除現行罰則應再提高到至少60萬元以上 ,同時對重大的案件,若隱匿不報,甚至應該要課以刑法責任。
第三,包括《兒少權法》、《幼教法》及現在有相關草案討論的《兒童托育服務法》,盼未來步調一致,對於是否公佈機構及行為人名稱能夠成立專區,依照明確標準對外公佈,讓地方政府及媒體有所依循。
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李政軒則補充解釋,如果中央能設立全國統一、涵蓋各法範圍的公告專區,將能提供家長更便利的查閱相關裁處紀錄。
不過,根據衛福部昨日的說法,似乎較傾向僅訂出媒體報導的「原則」,「經過行政機關審查後」,媒體才能適度揭露涉案者資訊。由於傳出衛福部希望由地方縣市政府負責審核,不僅媒體質疑「新聞報導要先報備行政機關」,有違新聞自由原則,「乾脆別碰個資」,地方官員也私下叫苦,「要審查媒體報導內容是否符合增進兒少、維護公益、是否適度太困難了」,盼中央能扛起責任,全國統一處置,別將燙手山竽丟給地方政府,出事後又指責地方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