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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幼兒園狼師事件 立委還原過程宣示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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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月琴、吳沛憶與勵馨基金會18日針對「台北市幼兒園狼師事件」舉行記者會。(圖/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林月琴、吳沛憶與勵馨基金會18日針對「台北市幼兒園狼師事件」舉行記者會。(圖/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林月琴、吳沛憶與勵馨基金會18日針對「台北市幼兒園狼師事件」舉行記者會,會中轉述受害幼兒家長的聯合聲明,並要求台北市府別再躲避,兩位立委也宣示,未來將會推動修法,檢討「不當對待事件」中認定委員會的組成、鬆綁媒體對兒少事件的公益報導以及防範不肖業者借屍還魂。

林月琴說,她在擔任立委之前就已經參與此案,上任後持續一路追蹤並提出相關法規與行政漏洞。民國111年7月第一案家長確認有報案,所以警政單位24小時內就會轉知社會局家防中心,家防中心後續也有轉知教育局。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早就可以依照110年國教署函知的《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規定,請「該教保服務人員請假,暫時離開校園現場並靜候調查」,但教育局卻無積極處理。如果教育局當時就有調多日監視器察看,為何不知道該園有嚴重的監視器死角問題?也沒有要求高度爭議的業者加裝監視器?家長懷疑當時教育局消極怠惰,或根本縱放業者和被告,才會讓被告有恃無恐在監視器死角犯案,導致後續受害孩童越來越多。

林月琴指出,112年7月多名孩童受害,事件大爆發且狼師被羈押後,不但出現一位自稱幼兒園「創辦人」的王女士不斷幫幼兒園講話;教育局也不停向家長表示,112年3月相關法規通過後,違法事件調查才歸他們管。但明明第一案發生時家長號有報案,社會局管轄的家防中心有受理,有轉知教育局,且家防中心內部開擴大會議討論時,教育局也有到場。

吳沛憶指出,在去年8月的會議上,家長要求看幼兒園的監視器,教育局雖然答應家長可以看,卻要求需在涉案幼兒園陪同和同意下才可以看。吳質疑,相關法規根本沒規定幼兒園要陪同,教育局憑什麼做此要求?何況在去年7月幼兒園的說明會上,園長就不斷幫嫌犯,也就是園長的兒子說情,並聲稱是幾名家長和兒童亂說話,還威脅家長,只要對外討論就會提告,讓家長們不敢在第一時間幫助兒童與求救。對於這種顯然有包庇嫌犯和恐嚇家長疑慮的幼兒園業者,教育局卻要受害者家長跟嫌犯媽媽一起看監視器,這是什麼「請鬼拿藥單」的安排?

林月琴痛批,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記者會還提到要修法,包含修正教保條例,主管機關可以在調查期間就介入調查,並把教保員停職、以及調查期間可以將可能有問題的狼師列管,但其實現行法規《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7條第3項早已明文規定了,到底為什麼還要提這些修法?台北市政府本就應該要落實調查期間暫時停聘、停職的問題,而且該法也早就明定,如何保障被調查人的工作權,根本不會有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說「暫時停聘將嚴重侵害工作權」的問題。

林月琴指出,未來也將攜手吳沛憶匯集民間團體的意見,把此次事件中的漏洞,如:不當對待認定委員會委員比例不均等、投票制度問題;兒少權法69條媒體無法報導之情形;不肖業者更名借屍還魂等相關狀況,都會納入未來修法方向,避免令人痛心的事件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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