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被押!台塑前主管楊兆麟千萬交保也遭撤銷 高院發回重裁
高等法院今(17日)裁定,認楊兆麟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裁。(圖/報系資料照)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期間涉嫌收賄,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獲准;同案關鍵人物、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4日則獲交保。檢方提出抗告後,桃園地院12日重新召開羈押庭,維持1000萬交保裁定。經檢方再抗告,高等法院今(17日)裁定,認楊兆麟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裁。
回顧整起案件,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期間,華亞科技園區外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主導重劃會的楊兆麟和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人集資500萬元,透過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檢方聲押楊兆麟、廖俊松父子3人和侯水文,除楊獲1000萬交保外,其餘人皆遭羈押禁見。
桃園地院認為,鄭文燦現已經裁准羈押在案,除楊兆麟之外,本案主要共犯或證人已進行多次偵訊,且均羈押在案,應無串證之虞。有關於逃亡疑慮部分,依楊兆麟的經濟實力、人脈、有親友住居在國外,再加上民國100年至112年均有匯款至國外,確實具有逃亡可能,不過是否有羈押必要性則另屬其他事。
桃園地院指出,楊兆麟已達耄耋之齡,有持續在國內就醫明顯需求,經衡酌本案公益性、採取羈押手段必要性,並衡酌比例原則後,用相當金額具保,並佐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的強制處分,被告及其辯護人,均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中相關內容,被告也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與本案的涉嫌共犯或證人接觸下,應足以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
針對交保裁定,檢方提出抗告成功,經高院發還更裁,桃園地院12日重新召開羈押庭,維持1000萬交保裁定。檢方不服再抗告,高等法院今日作出裁定,認為楊兆麟涉犯詐欺取財、行賄等罪,犯罪嫌疑重大,除有逃亡之虞,原裁定認其無串證滅證之虞,仍有疑義,因此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裁。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