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男子無照酒駕撞死單親父 賠450萬和解5年6月定讞

酒駕 李佳修 忠孝東路 台北 國民法官
男子李佳修(左)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圖/報系資料照)

男子李佳修(左)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圖/報系資料照)

2022年11月,男子李佳修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一審被法院判7年2月,二審他賠450萬和解,判5年6月,全案再上訴,15日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判決書指出,2022年11月13日,李佳修先後在夜店與酒店飲用酒類後,行經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與忠孝西路車行地下道口時,未注意車前狀況,貿然以超過該處速限50公里時速以上之高速(經推算近時速100公里),自後方追撞前方被害人王男的自用小客車,導致該車翻覆,王男因而受有頭胸部外傷併顱骨粉碎性骨折,引發腦挫裂傷出血及肺挫傷而死亡。

檢察官指出,李已經交通違規達21次,不在乎無照、酒駕等,請法院判7年6月至9年,而他連抄寫經文都不用心,「般若波羅蜜多」抄6遍都漏寫「多」字,非真心悔過。

據了解,員警到場後,李男還叫囂,左大腿中彈後倒地,送醫後酒精濃度每公升1.085毫克,去年檢方提公訴,台北地院交給國民法官審判,是首件國民法官案件,判李男7年2月。

李男二審認罪,答應賠王男家屬450萬元,高院二審判減刑,本來王男家屬同意判4年,但高院認為太輕,改判5年6月。李男當時面對記者詢問,是否判太重等問題,他都不回答。如今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15日駁回,李男5年6月定讞。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駕 李佳修 忠孝東路 台北 國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