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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麼濕!已婚男與小三幽陽明山車震 正宮震怒提告獲賠50萬

陽明山 婚外情 出軌 偷吃 北市 小三
台北人夫陽明山與小三偷腥,法院判賠50萬。(圖/翻攝shutterstock達志)

台北人夫陽明山與小三偷腥,法院判賠50萬。(圖/翻攝shutterstock達志)

台北市1名已婚男子與公司女同事,秘密發展婚外情經常相約出遊,甚至在陽明山進行激烈車震,完事後還要求小三不穿內衣,事後,男子的妻子發現這段不倫戀,憤而提告,法院最終判決2人需賠償妻子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悉,這名人妻發現丈夫與公司女同事,在陽明山車震,並頻繁深夜幽會、每日通過LINE、電話和IG頻繁曖昧,甚至用「寶寶」這樣親昵的稱呼互相稱呼,丈夫還大膽地帶著小三與朋友見面,甚至向小三報備個人行程,2人宛如熱戀中情侶。

當妻子質問丈夫時,丈夫坦承出軌,承諾會以家庭為重,並與小三斷絕往來,為過多久丈夫再次被抓包與女方過夜,小三甚至主動聯繫正宮,聲稱男方已離婚,並表示預購的房子是要與自己同住,因此才與丈夫交往。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勘驗行車紀錄器的錄音,錄音中顯示,丈夫在車內對小三說:「我在幫你按摩耶,你看你躺著還有按摩」、「蛤?為什麼會這麼濕?為什麼會這麼濕?」、「You are very wet」等語,並伴有親吻聲和喘息聲,錄音中還顯示,丈夫對小三說:「我今天想要在下面?」隨後傳出「好爽」,並夾雜親吻、呻吟、喘息及碰撞聲。

事後,丈夫問小三:「你在拿什麼?」小三回答:「胸罩」,丈夫則說:「不用了不用穿了,就這樣就好了」,並再次確認:「沒穿衣服喔?」親密對話和聲音證明2人的互動已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行為,屬於不當交往,且2人已發生性行為。

法官認為,小三的行為已嚴重破壞正宮與丈夫之間婚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非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所享有的權益,並給正宮造成無法挽回的精神痛苦,最終,法院判決2人需共同賠償正宮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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