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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詐團賺外快!女大生「領報酬7200元」代價入監2年

女大生 詐騙集團 洗錢 虛擬貨幣 詐欺
一名女大生去年6月為了賺取額外收入,不惜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甚至依照詐團指示幫忙洗錢,獲得7200元的報酬,最終遭判刑2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女大生去年6月為了賺取額外收入,不惜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甚至依照詐團指示幫忙洗錢,獲得7200元的報酬,最終遭判刑2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投資詐騙事件層出不窮,不僅經常傳出民眾上當受騙,更有越來越多年輕男女淪為詐團「幫兇」,一名女大生為了賺外快,竟主動提供詐團成員自己的銀行帳戶,還幫忙將犯罪所得轉換為虛擬貨幣,企圖規避警方追查,受害者識破騙局後,憤而報警提告。經法院審理,將該名女大生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全案可上訴。

一名女大生去年6月為了賺取額外收入,不惜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9人中計受害,涉案金額高達56萬2000元,事後受害人驚覺落入詐騙圈套後,立刻向警方報案,而女大生發現自己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無法使用任何金融服務後,才主動投案。

除了甘願淪為詐欺人頭外,女大生還透過LINE與詐團成員進行聯繫,按照對方指示幫忙洗錢,將詐得的贓款拿去購買虛擬貨幣,隨即再將獲得的虛擬貨幣匯入指定帳戶,女大生因此也獲得7200元的報酬。

經法院審理認為,女大生因貪圖不法利益加入詐騙集團,以多人縝密分工方式實行詐欺犯罪,不法侵害他人財產,審酌被告已經坦承犯行表現悔意,依涉犯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裁定應合併執行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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