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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院抗告攻防戰鄭文燦非首例!最高紀錄是「他」 5進5出順利交保

鄭文燦 貪汙 交保 聲押 總統府 張德正
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曾創下司法紀錄,當年北院5次裁交保、檢方5次抗告。(圖/報系資料照)

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曾創下司法紀錄,當年北院5次裁交保、檢方5次抗告。(圖/報系資料照)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遭檢方聲押,桃園地院2次裁定交保遭撤銷後,11日第3次開庭後,法官終於裁定鄭文燦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院檢交保、聲押拉鋸戰,鄭文燦並非首例,台灣司法史上最高的聲押紀錄「五度五關」,是由駕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所創下。

2014年初張德正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在過年期間院檢間上演的「五度五關」押人大戰,最後張仍獲交保。2016年,前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在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案中涉嫌詐欺等罪,檢方聲押遭台北地院連3次裁定交保,檢方三度提抗告,高院撤銷發回,台北地院第四度召開羈押庭,「四度四關」後法官裁定許金龍羈押禁見。

「三度三關」的鄭文燦案,檢方6日認為鄭文燦涉嫌重大、有滅證、串證之虞聲押禁見,桃院第一次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高院8日認定原交保裁定,針對是否可以排除鄭文燦逃亡,或與其他共犯或證人串證、滅證的可能,沒有詳予論述,撤銷發回桃院。

桃院9日二度開羈押庭後,裁定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檢方不服提抗告,高院10日審理後,認為鄭文燦有勾串證人之虞,且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後,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他可輕易與涉案人接觸、聯絡。

高院表示,原裁定以案發至今已多年,鄭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他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的餘地,10日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桃園地院更為妥適裁定,桃院11日第三度開庭後裁定鄭文燦羈押。

這起矚目的案件「三度三關」的關鍵點,在於鄭文燦會不會串證、滅證,桃院11日重新開庭審理後,指出鄭文燦先前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察官的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有串證及滅證的可能性,因此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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