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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配合辦理「華亞案」? 劉世芳駁:2013年至今沒有同意過

華亞案 劉世芳 配合 貪汙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有關華亞案或重劃案,從民國102年,當時送到內政部都委會時,她查閱所有會議記錄,從來沒有同意過。(圖/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有關華亞案或重劃案,從民國102年,當時送到內政部都委會時,她查閱所有會議記錄,從來沒有同意過。(圖/報系資料照)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驚傳貪汙,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指出,內政部迅速核准。不過,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日表示,她查閱所有會議記錄,從來沒有同意過,也就是從沒有共識過。

黃國昌日前指出,2017年9月鄭文燦收了廖俊松500萬,即於同月7日親自主持會議,並為廖俊松主導的土地開發提供「貼心服務」,內容包括「協助處理山坡地解編」、「協助處理最大地主」、「向行政院爭取核定國家重大建設,協助處理農地變更」。更指出廖俊松找總統府陳情,總統府請行政院處理,而府院都交辦了,因此經濟部、內政部光速配合辦理。

劉世芳今天於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有關華亞案或重劃案,從民國102年,當時送到內政部都委會時,她查閱所有會議記錄,從來沒有同意過,也就是從沒有共識過;這案在內政部都委會,包括專案小組都要求地方政府需要提供明確資料,或是提供真正的公益性、必要性資料,但因都沒有補件,所以至目前為止,內政部都沒有同意也沒有共識。

7月6日,恰逢鄭文燦生日被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隨後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滿,抗告成功,桃院再度裁定加碼700萬,共1200萬交保,檢方再度提抗告,最終高院10日晚間裁定撤銷並發回更裁,11日下午2點,桃園地院三度開羈押庭,鄭文燦提前15分鐘到庭,面色凝重,由2名律師陪同進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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