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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男不滿被找碴!開車連撞騎士2次 後果慘了

酒駕 追撞 騎士 桃園地院 找碴
酒駕男連撞騎士兩次,遭判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2年,均緩刑5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酒駕男連撞騎士兩次,遭判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2年,均緩刑5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子小陳(化名)去年10月13日前往桃園某間KTV唱歌,聚會結束於凌晨3時酒駕回家,在路上超商與陌生騎士起口角並爆發衝突。小陳事後心有不甘,在等紅燈時往騎士猛撞,之後更二次追撞,遭成騎士股骨閉鎖性骨折、腓骨幹閉鎖性骨折及脛骨幹閉鎖性骨折,小陳坦承撞人但否認有重傷害意圖,法官判決也隨之曝光。

據判決書表示,小陳與陌生騎士起衝突後,酒駕跟車並在對方等紅燈時駕車衝撞,騎士立刻閃避欲離開現場,怎料小陳在對方迴轉時又再次向前衝撞,讓騎士被撞上擋風玻璃落地重傷。

警方到場後發現小陳散發酒氣,經查發現酒測值每公升0.46毫克,將他帶回送辦,小陳提到對方在超商時先向他挑釁並出手攻擊,氣不過才決定攔車理論。針對第一次衝撞解釋為「不小心擦撞」,第二次則是要嚇唬對方,但沒想到真的會撞上,否認有重傷害意圖。

桃園地院法官綜合超商監視器、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及騎士證詞,認為難以判斷小陳有致人於死地意圖,但確定小陳是害騎士受傷的主因。小陳也在法庭上拿出20萬和解,最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重傷害未遂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2年,並緩刑5年,另外還要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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