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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診40年鹿港人稱「許醫師」 沒想到僅國中學歷…69歲密醫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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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姓男子僅國中畢業,自稱是「許醫師」,在彰化縣鹿港鎮開診所行醫40年才被查獲竟是密醫。(圖/民眾提供/報系資料照)

許姓男子僅國中畢業,自稱是「許醫師」,在彰化縣鹿港鎮開診所行醫40年才被查獲竟是密醫。(圖/民眾提供/報系資料照)

彰化縣僅有國中學歷的69歲許姓男子,鹿港人稱「許醫師」,開業看診長達40年,因收費低廉,號稱能看百病,患者無數,直到去年才被檢舉查獲是密醫。檢方以他長年「行醫」亂看診、開藥,害病患小病變大病,草菅人命,建請院方不宜緩刑。但一審法官認為他年事已高,再犯可能性低,日前依《醫師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

判決指出,許為不特定求診病患看診、開藥方、給藥物、注射及書寫病患處方箋,其中開立藥方給予藥物1日費用80元、2日費用150元、3日費用200元,注射藥物另加收100元至150元,直到2023年12月21日為警查獲時,共計獲利252萬元。

許在檢警偵訊時說,他雖僅國中畢業,但有在診所當過助理好幾年,懂得看診、打針及開藥,他都根據病人主述症狀開藥。

許幾乎當密醫一輩子,被揭穿後,改以種田維生,每季收入約4萬元,其家中成員尚有配偶、5個小孩、9個孫子,其中1個兒子、3個孫子與其同住,經濟狀況普通。

法官審理認為,許男犯《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1年6月,緩刑4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應於緩刑期內依執行檢察官指揮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法官審酌被告年近70歲,犯罪後坦承犯行,經此教訓後,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故判緩刑。不過他未扣案的252萬犯罪所得,也將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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