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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華亞科土地開發案」遭聲押 桃園地院開羈押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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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遭羈押,桃園地院羈押庭開庭中。(圖/劉耿豪攝)

鄭文燦涉貪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遭羈押,桃園地院羈押庭開庭中。(圖/劉耿豪攝)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驚傳貪汙,他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5日晚間遭帶回偵訊,檢方認為鄭文燦涉犯受賄罪嫌,聲請法院羈押禁見,6日桃園地檢署證實鄭文燦涉貪情事,若定罪,恐判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6000萬元以下罰金,目前正在開羈押庭中。

據了解,鄭文燦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市府推動「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在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進行徵收,辦理都市計畫區段案,其中一旁9.5公頃農地是由某企業退休的楊姓經理組成重劃會申請自辦重劃,但依法未能納入方案。

事後,楊經理為了讓農地納入方案,透過廖姓友人賄賂千萬元給鄭文燦,讓市府協助強行過關,將案件送至內政部審議,但後續為推動成功,鄭文燦將賄款退回,不過詳細金流已被檢方掌握。

桃園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昨日傳喚鄭文燦到案,經漏液偵訊16小時後,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將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000萬元以下罰金,檢方因其犯罪嫌疑重大,羈押逮捕,目前正在開羈押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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