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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遭桃檢聲押! 「律師未到法院閱卷」開庭恐延至下午

鄭文燦 貪汙 法庭 律師 開庭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遭桃園地檢署聲押並禁止接客。(圖/黃耀徵攝)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遭桃園地檢署聲押並禁止接客。(圖/黃耀徵攝)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驚傳貪汙,5日晚間在機場遭帶回偵訊,檢方認為鄭文燦涉犯受賄罪嫌,聲請法院羈押並禁止接客,6日桃園地檢署證實鄭文燦涉貪情事,若定罪,恐判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6000萬元以下罰金,上午11時本將召開羈押庭,因鄭文燦的律師尚未到場,恐將延至下午開庭,詳細案情仍待檢方說明。

桃園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昨日傳喚鄭文燦到案,經漏液偵訊16小時後,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將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000萬元以下罰金,檢方因其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予以逮捕,後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鄭文燦並禁止接見。

據了解,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遭檢調鎖定聲請羈押,6日桃園地檢署證實鄭文燦涉貪情事, 法院上午11時將召開羈押庭,但鄭文燦的律師尚未抵達法院,再加上要閱卷花費的時間,開庭恐將延至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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