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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核管法》修法拚核三延役 彭啟明喊現在仍是非核家園
環境部長彭啟明5日強調,現行政策仍是非核家園,對未來能源修法方向則沒有特定立場。(圖/記者黃威彬攝)
環境部長彭啟明5日表示,尊重立法院將排審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不過目前仍須遵守《環境基本法》中的非核家園政策。
《核管法》第六條修正草案由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與黃健豪在2月提出,當月交付審查後,已列入本月10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排審。
彭啟明對此表示,自己對核能並不反對,賴清德總統的態度也相當開放,並沒有說能源政策要往哪個方向走,但是現況確實是非核家園,環境部必須依現行法律行政。
彭啟明強調,如果核電要延役,一定要考慮核廢料處理和周邊居民的溝通,為了台灣好,新世代能源都可以考慮。
提案委員王鴻薇則表示,修法主要因應台灣自主能源嚴重缺乏,在評估核能安全條件下,為了滿足國內用電需求,現況核能發電仍為相對經濟、穩定且潔淨的重要電力來源。
王鴻薇說,在加強檢視核能廠安全及確保安全無虞後,核能發電可彌補國內未來的電力可能不足的問題,是解套能源缺乏的務實作法。
另一提案委員黃健豪則說,依美國經驗來看,縱使美國能源資源豐富,而為穩定電力提供及避免未來能源短缺,以利有效減少碳排放,進一步達成緩和全球暖化效果,美國都還維持興建新的核能電廠,也核准了近 7 成運轉中的核能電廠延役到 60 年的申請,台灣可以借鏡。
行政院長卓榮泰則重申,目前依《核管法》規定,核電機組至少必須在執照屆滿五年前申請換照,目前核三廠五年期限已過,不可能回溯,必須依法除役,至於未來怎麼做,行政院必須依法行政,會依照修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