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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跳槽 前東家控「違反競業協議」提告求償…法官打臉曝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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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遭前東家指控違反競業條款。(示意圖/Pixabay)

廚師遭前東家指控違反競業條款。(示意圖/Pixabay)

帶著一手廚藝跳槽,竟被提告違反競業條款。中國大陸江蘇一名劉姓「冷菜」廚師,轉職後遭前東家以違反競業協議為由,提告索賠人民幣10萬餘元(約新台幣45萬元)。最終,法院駁回前東家訴訟並揭露裁決原因。

據《央廣網》報導,劉男曾與前東家簽署「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內容約定劉男任職期間所學到配方、烹調方式、技術訣竅,僅能用於前東家,且離職2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與前東家業務相關工作。

劉男2022年5月離職後,先後在同年7月至2月、2023年2月至今,在飯店擔任配菜員、飯店冷菜廚師工作。前東家則於2023年4月提出仲裁、訴訟,要求劉男賠償違約金10,000元、賠償91,753元,合計人民幣101,753元。

南京江寧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僅是從事拌黃瓜、水煮毛豆等例行工作的普通冷菜廚師,不會接觸與掌握商業秘密,前東家把劉男納入保密義務、限制劉男職業選擇權的合約,應屬無效,因此前東家的違反協議、要求賠償金與違約金主張,自然不予支持。

法官在駁回前東家訴訟時也指出,這類競業協議限制勞工生存權與就業權,應嚴格規定協議適用範圍,卻有許多公司濫用競業條款。律師吳士剛表示,資方濫用競業條款情況,近4、5年在大陸有上升趨勢,原本限制高技術性員工的條款,變成「不管什麼人、什麼崗位」都要簽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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