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桃園煉油廠爆汙染 環保局依法開罰10萬元
中油桃園煉油廠爆汙染事件,桃園市環保局今年3月依法開罰10萬元並要求中油提改善計畫。(圖/中國時報姜霏攝)
中油桃園煉油廠因要將部分廠區租給國光電力公司,2020年環評前中油自行檢測發現龜山區油廠段11地號土地重金屬超標,依法通報桃園市環保局。環保局至煉油廠調查後確認油廠段8-3、11和12號3筆土地皆有汙染,今年3月依法開罰10萬元並請中油提改善計畫。
桃園煉油廠欲將5.5公頃廠區租給國光電力公司發展汽電事業,因土地移轉須先確認土地狀況,中油2020年自行調查發現油廠段11地號土地重金屬超標,依法通報桃園市環保局。環保局執行2023年及2024年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汙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發現油廠段8-3、11和12號3筆土地都有汙染,面積總計55291平方公尺。
環保局說明,該汙染土地共測得重金屬鋅濃度最高達每公斤14100毫克,是標準值每公斤2000毫克的7倍,而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每公斤10800毫克,是標準值的10.8倍。重金屬鎳和砷的含量分別為每公斤最高633毫克、78.9毫克,也在標準值之上,各為3.1倍和1.3倍。
環保局說明,中油自行調查油廠段11地號,該區重金屬鋅濃度為每公斤2250毫克,只超過標準值每公斤2000毫克一些,但重金屬鉻濃度高達每公斤1380毫克,是標準值每公斤250毫克的5.5倍。
環保局表示,該汙染土地都在廠內,一般人無法隨意進出,研判汙染應是中油造成,且汙染區域1997年曾被當作興建工廠的剩餘土方放置區,可能是建廠時堆置土方造成重金屬汙染。該區域後來也曾放置報廢車,也有可能防護措施沒做好,報廢車的機油或潤滑油滲漏,導致總石油化合物汙染。
環保局依《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開罰中油10萬元,公告煉油廠3筆土地為汙染控制場址,管制相關人為活動,中油已向桃園市環保局提改善計畫,本月19日第1次審查會,經調整過後將可執行,中油預計明年10月整治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