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商銀前董座挪用11億遭檢方起訴求刑15年 王貴鋒1.5億元交保
台中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涉嫌挪用銀行的公款。(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涉嫌挪用銀行的公款,租購豪車、私人飛機、遊艇等,於21日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檢方也請求法官聲押,不過法院裁定王貴鋒以1.5億元交保。
據了解,檢方發現王貴鋒在擔任台中銀保經公司負責人期間,將董事長的核決權限提高至1億元,想藉此彰顯自身財力,但同時避免在年報中揭露真相,因此以租用公務車的名義,向周哲男租購了勞斯萊斯幻影和全球限量99台的奧斯頓·馬丁「Zagato」超跑,供自己享受,但租期屆滿後未將車輛過戶給公司。
此外,王貴鋒還租用了周哲男的「龐巴迪挑戰者350型」私人飛機,帶著家人和朋友出國旅遊,他又租用台北市中山區的豪宅作為招待所,與朋友們一同抽雪茄、打牌聚會,賓客中不乏政治人物和藝人,且這些聚會的裝潢費、酒水和服務費均由公司支付。王貴鋒還透過贊助卡丁車比賽的方式,使周哲男的公司獲利3億餘元,導致銀行損失達11億1827萬元。
檢方審酌後,認為王貴鋒否認犯行,圖自己享受或滿足虛榮心,利用自己的職權或影響力,架空內控制度,從事奢侈行為,仍辯稱是公司業務必需,由公司報銷,且以大股東身分控制台中商銀及其子公司期間,絕對控制人事,具體介入公司營運,台中商銀之內控制度已形同虛設。檢方認為,王貴鋒此種傲慢心態,視公司治理於敝屣,視法律於無物,不處以重刑,難以矯正其犯行,為導正公司治理樣貌,回復金融秩序等,從重求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億元。
此外,檢方也認為,台中商銀不維護全體存戶或股東利益,改正形同虛設的內控制度,防免弊案於未來,亦不願積極主動追償過去所受損害,消極以對,未將台中商銀最佳利益置於最優地位,將可隨時撤換任何一席董事王貴鋒的利益置於最優地位,未見企業誠信文化改善及內控制度優化之跡象,因此請求從重科予罰金5億元。法官也裁定王貴鋒以1.5億元交保,王貴鋒的親友隨即急忙籌款,檢方則預計將對此裁定提起抗告。